服刑22年男子22天作案11起 被抓后稱在外面不如回監(jiān)獄
46歲的他22天打劫獨行女11起,17歲以后他有22年時間都在獄中,被抓后他說: 我在外面還不如回監(jiān)獄里
本報銅川訊(記者張小剛)短短22天,連續(xù)作案11起,專門跟蹤獨行女性下手,用鈍器打擊跟蹤對象頭部后再搶劫財物。昨日,銅川市公安局公布這起備受社會關注的系列暴力搶劫案破獲。而在案件背后令人深思的是,在犯罪嫌疑人短短46年的生涯中有近一半時間都是在監(jiān)獄中度過的,無法融入
社會、未獲得及時的社會幫教或許是他不斷犯罪的根本原因。
中午搶劫沒得手晚上又作案
據(jù)介紹,系列暴力搶劫案犯罪嫌疑人姓抄,男性,46歲,銅川市印臺區(qū)廣陽鎮(zhèn)鴨口礦人。
12月19日中午2時,抄某在印臺區(qū)三里洞芳草堤跟上了一名獨行的女性。該女士發(fā)覺后進入一棟樓內躲避,但抄某尾隨不放跟著進入時,被在此值班的門房攔住,并奪下他手中的鐵榔頭,抄某隨即逃脫。
因為中午搶劫未遂,晚6時許,抄某又在基建公司家屬院內跟上了一下班的女工,手里拿的是剛從五金店里新買的鐵榔頭。就在院內,抄某用榔頭打擊該女工頭部,趁其驚慌之際,奪下女工提包后逃跑。
最重的傷者顱骨粉碎性骨折
抓捕前,銅川警方已基本鎖定抄某為嫌疑人。19日晚,銅川市公安局王益分局就此案展開全城清查,在川口路附近一家旅社內發(fā)現(xiàn)抄某登記住宿的記錄,遂分成幾組在此守候。晚8時許,剛剛在外吃完飯的抄某返回時,被民警一舉抓獲。
公安王益分局副局長劉鑫介紹,抄某被抓獲后,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供認自11月底以來用同樣的手段,在22天內跟蹤獨行女并實施搶劫11起。被搶劫的女性傷勢最輕的頭部縫了9針,嚴重的顱骨粉碎性骨折。11起案件搶劫財物價值數(shù)萬元,全部被其揮霍一空。
無法融入社會又未得到社會幫教
據(jù)記者了解,抄某17歲就被判入獄,先后因盜竊、強奸、搶劫等罪數(shù)次入獄,共計服刑22年。今年8月,抄某出獄后,曾先后到陜北、內蒙等地打工,但都因為沒有身份證而被拒絕錄用。因為長期在獄中度過,抄某至今未婚,家里父母又都已去世,因此沒有親人和朋友。
長期在獄中,他已和這個社會嚴重脫節(jié)。 王益分局局長李科明說,他在抄某的口供筆錄里看到抄某說的一句話: 我在外面還不如回到監(jiān)獄里。 李科明說,抄某已感到被社會拋棄,才會瘋狂作案, 如果社會幫教拉他一把,也許不會走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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