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彭宇案真相
再談彭宇案真相 彭宇在第二次庭審時承認“下車時與人撞了”
網(wǎng)絡配圖
近日,網(wǎng)上流傳這樣一個視頻:河南駐馬店一女子過馬路時,被一輛出租車撞倒在地,事發(fā)后,被撞倒女子橫躺在馬路上一動不動,其間多輛汽車和多名行人路過,無一輛車停車查看情況,也無一人上前施救,一分鐘后,該女子遭到另一輛汽車二次碾壓。不少人在感慨、悲嘆世態(tài)炎涼、路人冷漠的同時,卻將眾人的冷漠歸過于十年前的“彭宇案”。
近年來,路人對遇險者作壁上觀的類似新聞不斷在各地反復上演,而每當類似新聞出現(xiàn),“彭宇案”就會被再次納入公共討論的范圍。一時間,“扶不扶”仿佛成了一個困擾人們多年的中國式難題,提供救助怕被對方反咬一口,不提供救助又將面臨良心上的譴責,甚至這個話題還上了春晚。其實,在再次討論這一話題之時,我們不妨重新回到“彭宇案”案情本身。
該案中,從法律真實看來,彭宇在第二次庭審時承認“我下車的時候是與人撞了”,但否認是與老太太相撞。第三次開庭中,原告方提供了一份主要內(nèi)容為彭宇陳述兩人相撞情況的筆錄照片,雖然這份筆錄因警方失誤丟失客觀上無法提供原件,但也得到了當時做筆錄的警官的確認。結(jié)合彭宇自述曾經(jīng)與人相撞卻說不清與何人相撞以及經(jīng)警方確認的筆錄照片,這就構(gòu)成了優(yōu)勢證據(jù),一審法院認定彭宇與老太太相撞并無不妥。而從客觀真實看來,事過多年后,彭宇也承認了當年確實和老太太發(fā)生過相撞。
遺憾的是,當年一些媒體一邊倒地將彭宇“人設”為被冤枉的“好人”,畢竟“好人蒙冤”的劇情要比“撞人該賠”的現(xiàn)實更加能夠撬開讀者的眼睛,撩動他們互動的欲望。而不得不說的是,或許是人性的自私因子使然,我們習慣于為自身在眾人中的冷漠去找到一個客觀而冠冕堂皇的借口,“以訛傳訛”似乎總比真相走得快一些。這就造成如今遺憾又尷尬的局面,人們對于該案的誤解、誤讀越陷越深,至今仍然有不少人堅信著彭宇僅因施救而被判賠償?shù)募傧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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