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鐵列車內飲食最高罰款千元
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運力嚴重不足經營權或被收回,乘客禁止行為等方面作出多項規(guī)定,其中包括車上飲食將會被罰1000元、
《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昨日在市法制辦官網(http://fzj.sz.gov.cn)上公開征求社會意見。該辦法在地鐵運營單位職責、乘客禁止行為等方面作出多項規(guī)定。
服務承諾不能 說說算了
裝wifi、加車廂、加班次……當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向公眾作出服務承諾時,誰來監(jiān)督他們有沒有兌現?對此,《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運營單位應當于每年1月31日前,把上年度履行服務承諾的具體情況報主管部門,并向社會公眾公布;實際運營未達到承諾水平的,應當說明理由并提出改進措施。
對于列車延誤這類常見問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列車因故延誤五分鐘以上或者需要調整首末班車行車時間的,運營單位應當及時告知乘客和公眾延誤或者調整的情況及原因;列車因故延誤或者可預見延誤八分鐘以上的,應當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客流量激增危及運營安全要限客
《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地鐵運營單位的應急責任作出規(guī)定,因節(jié)假日、大型群眾活動等原因造成客流量上升的,主管部門可以制定臨時性服務標準和要求,并提前通知運營單位,運營單位應當執(zhí)行。
當城市軌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嚴重影響運營秩序并可能危及運營安全時,運營單位應當采取限制客流量等臨時措施,并及時調整行車方案,確保運營安全。
涉及恐怖襲擊、治安類的突發(fā)事件,由市公安機關負責啟動相應的反恐、治安類應急預案,并組織指揮處置。
隨地吐痰最少罰款100元
乘客在享受地鐵服務的同時,也需承擔維護地鐵安全、清潔的義務?!豆芾磙k法(征求意見稿)》在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范圍內,列舉了18項禁止行為,并規(guī)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有些禁止行為在生活中并不鮮見,如沖搶、阻礙屏蔽門、安全門、列車車門開關、強行上下車等不遵守秩序的行為,這類行為將面臨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再如,隨地吐痰、亂吐口香糖渣,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以及在車站付費區(qū)及列車內飲食等行為,這類行為將面臨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還列舉了危害設施安全的各類行為,如,在軌道交通車站出入口外五米范圍內停放車輛、亂設攤點、電單車拉客及其他妨礙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的活動。
運力嚴重不足或被收回經營權
來自市交通運輸委的統(tǒng)計數據顯示,目前我市軌道交通客流量達每天250萬人次。為了保障地鐵運力,《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地鐵運營單位不及時根據客流需求情況配備足夠列車等服務設施,或者其他系統(tǒng)設備改造調試不及時,造成供需不匹配后果嚴重的,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十至兩百萬元罰款;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深圳市公用事業(yè)特許經營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收回經營權。
此外,《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地鐵票監(jiān)管方面作出大量規(guī)定。其中,無票或者持無效車票以及持偽造、變造的優(yōu)惠乘車證件,或者冒用他人優(yōu)惠乘車證件乘車的,由運營單位按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補收票款,并可以加收十倍以下票款。
冒用他人優(yōu)惠乘車證件的,運營單位依法可以暫扣被冒用的優(yōu)惠乘車證件。將優(yōu)惠乘車證件借予他人使用的,一經查證屬實,有關單位兩年內不予受理辦理該優(yōu)惠乘車證件的申請。
《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還對乘客攜帶兒童及物品的情形作出規(guī)定:一名成年乘客攜帶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兒童乘車的,所攜兒童乘車免費;攜帶超過一名兒童的,超過人數應當購買相應數量的兒童票。
乘客攜帶重量超過20公斤或者寬度超過閘機寬、長度超過一米或者體積在0.06~0.1立方米范圍的物品乘車時,應當購買與該乘客車資等額的行李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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