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的打的”代駕司機想退車退不了
2014年6月份,深圳出現(xiàn)了一種名為 嘀的打的 的新型包車模式。不過,這種所謂的新型包車,卻被深圳市交委執(zhí)法大隊認定為假的士,并予以查處。
現(xiàn)在代駕的司機不想干了,結果老板找不到人了。
事件:公司到小區(qū)宣傳 代駕司機簽約
2014年6月份, 嘀的打的 的工作人員來到草埔木棉嶺小區(qū)小區(qū)附近宣傳 新型包車模式 。出租車司機趙先生與他的十幾名湖北洪湖籍老鄉(xiāng)被 嘀的打的 提出的優(yōu)惠條件所吸引,報名申請,并在9月份繳納了5萬元保證金,正式領車上路,成為 嘀的打的 的一名司機。
會員式收費 遭市交委查扣
按照公司的設想,上車之后,乘客會填寫一張會員服務證,公司將記錄該乘客的會員資格,以后乘車或者叫車,都相當于一種會員服務,而會員乘車交給司機的錢,是會員繳納的服務費。(趙先生介紹)
公司告訴我們,只要是會員服務,就不怕交委的人來查。 趙先生說,但他們沒有想到,結果交委執(zhí)法大隊還是將其認定為假的士,并且查扣了三輛車。
認為被騙 想退出 老板找不到
在小區(qū)拉客時,其實跟藍牌車沒有什么區(qū)別,很多乘客都不愿意填寫會員卡,公司雖然配了一個計算里程的手機,但從來沒有用過,都是與乘客討價還價。
大概跑了一個多月之后,我就再也不敢上路了。 趙先生說,這時他們都認為自己被公司騙了,但是當他與老鄉(xiāng)想要把車退回去的時候,公司就開始推,最后老板聯(lián)系不上,公司也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
趙先生稱,車退不回去,賣不出去,錢也拿不回來,不知道該怎么辦。
公司推卸責任 車子賣不掉
趙先生他們與深圳三三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簽訂了代駕管理合同,合同約定,甲方將車輛使用權分配給乙方,乙方交保證金5萬元整,每月折舊費人民幣1750元,滿5年后,車輛歸乙方個人所有。
但車輛的所有權人是深圳市嘀的租賃汽車代駕有限公司,該公司并未在合同上蓋章。在司機交費的單據(jù)上,也同樣沒有嘀的租賃公司的蓋章。
出事之后,嘀的公司的負責人李嘉誠就把責任推得一干二凈,讓我們去找三三勞務公司。
趙先生介紹,據(jù)他了解,目前有四臺車退出了,尚有六臺車沒有退還。 我們想賣掉,但車輛的所有權不在我們手上。 趙先生還透露,當初報名的時候有50多人,每個人交了1000多元報名費,公司都沒有退。
特別提示
市交委執(zhí)法支隊羅湖大隊隊長吳東表示,可以認定,所謂的低門檻承包車輛,包來的其實是一輛假的士, 是根本上不了路的,一上路就會被查處。 因此希望廣大市民尤其是有意承包車的司機及出租車駕駛員,千萬不要輕信所謂的包車騙局,避免數(shù)萬元交了之后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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