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減免“份子錢”成趨勢
目前武漢、南京、義烏、杭州等一些城市出臺了出租車改革新政,取消經營權有償使用費,減免“份子錢”,成為共同的突破口。
作為“份子錢”的一部分,經營權有償使用費直接關系到企業(yè)成本和出租車司機的收入,因此,各地均開始拿此“開刀”。
2014年11月,武漢市發(fā)布《關于客運出租汽車運營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自2015年1月1日起,政府不再向經營者收取經營權有償出讓金,出租車企業(yè)也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司機收取有償出讓金。此前武漢每輛車需繳納6400元/年經營權出讓金,新政實施后,武漢每年減免的“份子錢”達上億元。
今年3月31日,南京市下發(fā)通知,從2015年1月1日起,南京市政府已經停止收取每年1萬元/車的市域出租汽車經營權使用費,實行市域出租汽車經營權無償使用。此外,自4月1日起,南京市域經營權出租車租賃承包費每月下調200元到800元不等。
今年5月初,義烏市出臺了《義烏市出租汽車行業(yè)改革工作方案》,提出逐步取消營運權使用費。按照計劃,2015年的營運權使用費從改革生效的5月16日起,由原先的每車每年1萬元降低到5000元,2016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方案同時明確,經營者要將降低的費用落實到出租汽車駕駛員,也就是這筆錢主要用于降低出租車司機的“份子錢”。
可見,在受到網絡“專車”沖擊、乘客數(shù)量和收入下降的背景下,減免“份子錢”成了出租車司機最大呼聲,也成為各地出租車改革選擇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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