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或將按揭貸款等納入抵扣因素
據(jù)新華社電 記者從多渠道獲悉,目前財政部正在抓緊研究個人所得稅改革。近期財政部稅政司多次組織專家開會研討,個稅改革方案已初具雛形,財政部最快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可能將改革草案上報中央和國務院。個稅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專家稱未來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等將統(tǒng)一納入綜合范圍征稅,個稅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作用將進一步增強。
“提低、擴中、調高,大的方向還是很清楚的,”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告訴記者,“提高起征點肯定不是未來改革的方向,改革要放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的總體框架下去設計具體方案。”
在即將上報的個稅改革方案中,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哪些個人收入繼續(xù)分類征收個稅,哪些收入納入綜合征收范圍。
劉劍文認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財產(chǎn)轉讓所得,承包經(jīng)營、承包承租經(jīng)營所得都有可能納入綜合征收范圍。”
確定了綜合征收范圍后,還需要確定綜合計征的稅率?,F(xiàn)在工資、薪金所得稅率范圍是3%至45%,共計七檔稅率,綜合所得的稅率是和薪資所得稅率一樣,還是有所調整,尚需進一步明確。張斌表示,工資薪金所得稅是每個月由單位代扣代繳,相當于預繳;綜合計征后,綜合稅率的高低涉及個人是需要補稅還是退稅。
除此之外,個稅改革中爭議較大的問題是要不要以家庭為單位征收,要不要引入差別扣除。在現(xiàn)行稅制下,納稅人的家庭負擔因素沒有被考慮進去。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曾多次提出,個稅改革“在對部分所得項目實行綜合計稅的同時,會將納稅人家庭負擔,如贍養(yǎng)人口、按揭貸款等情況計入抵扣因素,更體現(xiàn)稅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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