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活期理財是下一個配資? 并非無藥可救
P2P活期理財因存在不合規(guī)情況,恐被全面叫停。但P2P活期理財存在較大市場,并非無藥可救。
2016年1月6日,安心貸宣布暫停安心寶(活期)產品的申購,對已申購用戶可按照現有贖回規(guī)則進行贖回。春節(jié)后第一個工作日,溫商貸亦發(fā)布公告表示為了積極響應監(jiān)管將于2016年2月15日正式關閉活期項目。2016年2月23日小牛在線宣布旗下的活期牛理財計劃將計息至2月25日,不過小牛在線旗下活期產品“天天牛”仍在繼續(xù)運作。為何P2P網貸行業(yè)中具有一定人氣的平臺接連終止P2P活期項目,是否意味著會如2015年的配資一樣退出歷史的舞臺呢?對于這些疑問待下文細細說來。
市場需求
談到P2P活期理財的市場需求,我們首先需要談及其應運而生的背景,而這也不得不提及和P2P活期有著類似產品形態(tài)的貨幣基金,其中余額寶為其典型代表。2013年余額寶的上線可以說正式打響了互聯網理財的第一槍,由于其高流動性、高于銀行一年期定期收益率等特點情況受到大眾的關注,1年內用戶數暴增至1億人。不過伴隨著2015年銀行存款利率的一降再降,余額寶等貨幣基金的收益率也隨之出現了明顯的下滑,數據顯示2016年2月22日余額寶的7日年化收益率已經下滑至2.6%。在這背景下,P2P網貸平臺為了創(chuàng)新發(fā)展推出了P2P活期理財。產品基本可以做到T+0到賬,同時與債權項目掛鉤的活期理財產品收益率普遍高于6%的年化收益率。正因為活期理財兼顧高流動性、相比貨幣基金更高收益率的特點,可以解決投資者“資金站崗”的問題,使得不少投資者愿意投身其中。因此,P2P活期理財仍然具有較為巨大的市場需求。
發(fā)展模式
我們對網貸之家聯合盈燦咨詢發(fā)布的《2016年1月全國P2P平臺百強榜》中100家平臺做統(tǒng)計分析,剔除溫商貸、安心貸后,發(fā)現仍然有33家平臺涉及活期理財產品。而這33家平臺涉及活期理財產品對應的運營模式主要包括低風險理財產品、平臺借款項目、低風險理財產品+平臺借款項目3種。
P2P活期
低風險理財產品主要與基金、銀行合作,對應基金公司的貨幣基金、購買銀行的理財計劃。平臺引入貨幣基金、銀行短期理財計劃主要為解決平臺投資人“資金站崗”的問題。
平臺借款項目可能為平臺通過歸集資金將用戶投資的資金投出去完成項目組合,不過平臺可能會留一部分的資金應對贖回,或者通過債權轉讓、變現的方式等新的資金進來接原有的資產,變相地實現活期理財。
低風險理財產品+平臺借款項目兼顧了低風險理財產品和平臺借款項目兩種投資品種,由于資產中有貨幣基金等,可以選擇賣掉,因此平臺一般會對贖回金額做出限制,同時預留準備資金的時間。
P2P活期
風險點及合規(guī)可能
1.資金池風險
P2P活期理財最大的風險在于涉嫌資金池,平臺可能通過歸集用戶資金進行項目投資,當平臺的活期理財規(guī)模進一步擴大時,容易發(fā)展成資金池,而監(jiān)管機構明令不得設立資金池。由于資金池的金額較為龐大,平臺全權處理后容易發(fā)生攜款跑路或非法挪用資金、自融、旁氏騙局等違法情況,此類平臺的風險對于投資人的損失比之單個投資標的損失要大更多,涉及人數、金額更大,對于金融體系的穩(wěn)定、包括社會的穩(wěn)定都是不利的。
那么怎么能夠避免平臺通過活期理財形成資金池呢?銀監(jiān)會會同多部門發(fā)起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yè)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中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通過第三方資金存管可以有效地避免平臺接觸并挪用用戶資金,使得資金流動都在第三方機構內進行。同時活期產品需要先設定項目標再放出可投資的活期額度,不過需要做到及時匹配并對資金進行凍結。通過以上2點基本可以解決活期理財資金池的風險點。
2.流動性風險
活期理財的最大屬性就是高流動性,投資者可以做到隨進隨出,如果資產端出現問題,一旦出現投資人大量的贖回需求,尤其對于以純平臺借款項目為模式的活期理財,平臺需要生成債權轉讓項目給予投資人資金贖回,但是一旦平臺因為人氣不足,沒有后續(xù)的投資人進行下一步的投資,就會導致平臺出現流動性緊張,平臺就會無法滿足投資人的贖回提現需求。
總體說來,活期理財產品規(guī)模并不適合做大,因為追求高流動性大多數情況下依靠平臺墊資實現,如果規(guī)模太大,平臺容易出問題。同時,平臺往往會對投資人的提現金額或者申購金額做出限制,這也是為了控制平臺的活期理財規(guī)模來避免平臺出現流動性風險。
3.平臺技術風險
P2P活期理財產品的高流動性是平臺通過技術手段把投資資金和每一個標的做一一匹配,基于這些現金、資產的流動給到用戶一定收益。但是一旦投資人過少或是資金需求過少,匹配就會出現困難。而這就需要活期理財產品需要較高的技術手段,平臺勉強去做可能會面臨流動性風險,從而造成平臺出現擠兌風險。
4.借款標違約風險
由于目前我國征信體系正處于起步、尚不完善階段,一旦平臺沒做好風控,借款方不能按時完成還款的情況屢見不鮮。而對于平臺就形成了壞賬,一旦平臺無法承受這類風險,所承諾的隨時提現將較難實現。
因此,需要平臺更加嚴格的做好風險控制,在產品創(chuàng)新、大肆擴張的同時,風險也會更為突出,健全的風控體系已經成為一個安全的P2P網貸平臺的重要標志。
5.政策監(jiān)管風險
5.1混業(yè)經營
上文介紹P2P活期理財模式的時候提到過部分P2P以對接貨幣基金為標的,而這導致P2P網貸平臺實際成為了基金產品的代銷機構,此類模式的產生最主要原因是為解決搶標失敗導致的資金站崗,投資貨幣基金可以產生一定的利息。不過,《征求意見稿》第十條規(guī)定禁止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發(fā)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托產品。對接貨幣基金明顯與該條意見不符合。
對于部分轉型一站式理財的平臺來說,解決合規(guī)性問題需要對網貸業(yè)務和非網貸業(yè)務進行拆分,可以通過網站跳轉的形式來進行,但是要求賬號能夠做到各網站內通用。不過對于部分P2P網貸僅僅是引入了一個貨幣基金,并沒有其他行業(yè)的業(yè)務,如果正式文件仍然與《征求意見稿》相同要求,那么這部分平臺只能通過停止代銷貨幣基金來做到合規(guī)。
5.2平臺代客決策
活期理財作為打包理財,大多數活期理財包沒能清晰表述投資標的。同樣對上文提及的33家有活期理財的平臺進行統(tǒng)計,剔除對接貨幣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的活期理財,僅有4家平臺對投資組合的內容做到清晰闡述,因此大多數的投資人對于活期理財的投資去向不明,無法做到確認。而這也與《征求意見稿》第二十五條的精神不符,其內容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決策。每一融資項目的出借決策均應當由出借人作出并確認。
對于這一點,監(jiān)管層的出發(fā)點是希望能夠做到每個用戶的賬戶對應哪些資產清晰明了,所有投資人購買的債權都是明確的,投資人、借款人、資金用途都是真實有效的,能夠保證出事了做到理清權責,而不至于出現風險不斷轉移的過程。因此,有活期理財的平臺需要提高其透明度,對活期理財的投資組合及金額做到清晰明了地闡述。
結論
不可否認,目前不少活期理財的平臺存在著不合規(guī)的情況,但是并不意味著活期理財產品全部違規(guī)。由于活期理財還是存在著較大的市場,只要解決了資金池問題、有效控制流動性、加強平臺技術水平,平臺加強透明度,那么或許活期理財產品能夠做到合規(guī),仍然可以合法合規(guī)地為投資人提供安全的理財服務。畢竟這種產品代表著P2P網貸行業(yè)的一種創(chuàng)新,而互聯網等高新技術的特點就是創(chuàng)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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