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搶5.5元錢逃亡2年被抓 搶劫罪知多少?
日前,深圳公安抓捕了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因嫌疑人在2年前搶得5.5元。對此新聞,肯定有不少人抱有懷疑的態(tài)度,所以小編在這里就為大家科普科普關于搶劫罪。
23日,深圳鐵路公安在北站抓獲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因該嫌疑人在2年前搶得5.5元。
15歲少年搶5.5元錢逃亡2年
23日晚11時許,深圳北站派出所民警在車站安檢口發(fā)現(xiàn)一名青年男子形跡可疑,便上前對其詢問,并對其身份進行仔細核查,發(fā)現(xiàn)該男子系一名因搶劫被廣西警方通緝的在逃人員。
據(jù)警方調(diào)查,原來該男子為17歲廣西籍林某。2013年10月28日,剛滿15周歲的林某伙同岑某在廣西梧州市蝶山區(qū)夏郢鎮(zhèn)某網(wǎng)吧附近轉(zhuǎn)悠,打算向路過的學生弄點“零花錢”用用。當他們看到獨自在小路行走的中學生蘇某時,將其攔下,拉到一邊,對其威脅恐嚇、拳打腳踢,搶走其身上的5.5元后揚長而去。蘇某驚恐不已,哭哭啼啼地告訴父母。其父母帶著蘇某立即報警。
事后,岑某害怕事發(fā),主動投案自首,而林某則逃到了廣州等地打零工。
2年后在深圳落網(wǎng)
林某以為事情已過去兩年多,而自己只搶走了5.5元,買個盒飯都不夠,公安機關應該不會再追究,不用整天東躲西藏,沒想到最終還是逃不掉法律的制裁,逃亡2年還是被警方抓捕。
目前。該男子已被警方控制。
【科普】關于搶劫罪
提醒:搶劫罪不管你搶多少!哪怕1塊錢也會立案的。
很多人誤以為搶劫罪是有數(shù)目標準的,但真的是這樣的嗎?
1、搶劫罪與犯罪數(shù)目無關。
根據(jù)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搶劫罪。
雖然刑法將搶劫罪劃歸為“侵犯財產(chǎn)罪”一類,但搶劫罪的客體并不僅僅是財產(chǎn)的所有權。因為搶劫行為是以暴力或暴力威脅等人身強制手段為方法,立即劫取財物或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所以搶劫行為同時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刑法中并未以所搶財物數(shù)額的大小作為搶劫罪定罪的標準,因此,即使行為人劫得財物數(shù)額很少,甚至分文未得,只要其存在以非法占有財物為目的,對受害人實施暴力、脅迫等人身強制行為,就可能構成搶劫罪。
那么,搶劫罪的年齡有無規(guī)定呢?
2、已滿14歲就需為搶劫罪買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搶劫罪是如何量刑的呢?
構成搶劫罪會被追究怎樣的刑事責任呢?
對于搶劫罪,刑法規(guī)定了兩種范圍的法定刑:第一種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適用于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人。第二種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適用于存在8中加重情形的行為人。劫得財物的多少雖然不是搶劫罪定罪的條件,但確是影響量刑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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