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房改革 集體土地建租賃房將如何影響市場?
據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 繼九部門啟動12個城市租賃改革試點后,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再確定北上廣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業(yè)內人士分析認為,多部門圍繞租住房改革密集出臺政策,釋放出重要信號,表示出中央加大房地產改革的決心。
為什么選這13個城市試點?
為什么選擇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廈門、武漢、合肥、鄭州、廣州、佛山、肇慶、沈陽、成都試點?分析人士認為,本次選擇的13個試點城市基本囊括本輪房價上漲較快城市,對需求側的把握極為精準。
“此次是要在超大、特大城市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批準的發(fā)展住房租賃市場試點城市中,按照地方自愿原則,部署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負責人對記者說,作為人口凈流入的代表性城市,這些城市租賃住房需求較大,村鎮(zhèn)集體經濟組織有建設意愿、有資金來源,政府監(jiān)管和服務能力相對較強。
據住建部統(tǒng)計,目前我國約有1.6億人在城鎮(zhèn)租房居住,占城鎮(zhèn)常住人口的21%,其中以新就業(yè)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為主。在高房價時代,與新市民旺盛的住房租賃需求相比,我國大中城市租賃市場存在房源總量嚴重不足、租價高、供應結構不合理、租住環(huán)境一般等問題。
鏈家研究院院長楊現領認為,對于住房庫存較為短缺、人口凈流入速度較快、房價較高、服務業(yè)占比超過50%的城市,需要通過發(fā)展租賃市場以保證住房供給。
為什么推出集體土地建租賃住房?
在房價、租金居高不下的大中城市,土地、房源供應長期緊張,導致這一現狀的原因有很多,現行的土地管理制度是重要因素之一。
在土地市場引入招拍掛制度后,我國土地制度“城鄉(xiāng)二元”結構不斷加劇。一方面,熱點一二線城市宅地供應異常緊缺,土拍競爭愈加激烈,地價飆升,地王頻現;另一方面,農村土地不能直接轉化為城市住房用地,在耕地紅線的高壓線下,大城市國有土地總量已經觸頂,唯有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才能在緩解城市供地壓力的同時,盤活農村最大一筆資產。
在復旦大學發(fā)展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陸銘看來,構建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將拓展我國集體土地用途,促進集體土地優(yōu)化配置和節(jié)約集約利用,加快我國城鎮(zhèn)化進程,有利于構建實現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長效機制。
對平抑高租金影響幾何?
受訪的業(yè)內人士認為,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意味著未來將有一大批低成本土地入市,這對于抑制高房價、高租金或產生一定作用。
“租賃房源不需要建立在成本高昂、基本以招拍掛等方式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上,從而降低了租賃房屋的建設和運營成本,租金水平會大大低于現有市場房源。”楊現領說。
據易居智庫研究總監(jiān)嚴躍進測算,國有土地購置成本占房價的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加上如由村鎮(zhèn)集體經濟組織參與開發(fā)的話,部分建安成本也可省略,綜合算下來,此類租賃房源與現有同類房源相比,租金水平或將降40%至70%,對平抑市場價格將產生較大影響。
“房租下降的前提是獲取項目的成本下降,政策從供給端進行改革,擴大租賃房來源,對短期租金的上漲會有所抑制,也有利于降低開發(fā)成本,我們會密切關注,積極參與。”旭輝領寓國際副總裁高杰說。
楊現領建議,未來政府應進一步降低開發(fā)、交易租賃房產的相關稅費,以保障各項租賃利好政策的落地,從而在住房租賃市場建立低成本的流通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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